大连出口加工区于2000年4月27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,是全国首批15个出口加工区试点之一,规划面积2.95平方公里,其中A区面积1.5平方公里,于2001年5月16日经海关总署等八部委联合验收后封关运作。
大连出口加工区A区,围网总长度7公里,沿围网建有巡逻路,通道、卡口、查验场、监控报警等设施完全按照国家海关总署的标准进行建设。除配套“七通一平”基础设施的土地供大项目使用外,还由政府开发建有标准厂房供配套项目使用。 大连出口加工区比照国际惯例,实行“境内关外”管理模式,享受免税、保税等优惠政策。海关对出、入区的货物实行24小时通关服务,进区货物可以实现“直提直放”。境内外的经济法人和自然人可在出口加工区设立外商独资、中外合资(合作)、港澳台资以及内资等企业。企业类别有出口加工企业、专为出口加工企业生产提供服务的仓储企业、经海关核准专门从事加工区内的货物进、出的运输企业。 大连出口加工区A区经过多年的开发建设,现有海尔工业园、爱丽思欧雅玛、光洋轴承、道氏硅业、菱星汽配、迈拓家具、根本化学等国内外70多家企业入驻,初步形成了家电、轻工、机械、建材、医疗器械等主导产业。 大连出口加工区建区以来,在各级海关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和规范管理下,出口加工区得到了健康发展,为扩大利用外资,增加外贸出口,规范和发展加工贸易做出了积极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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